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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提單品名與報關品名不一樣----請高手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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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case,從大陸來台灣的進口貨,船已經到台灣兩天後,國外說要更改品名,因為shipper要辦理押匯,提單上品名與信用狀的品名不一樣,所以國外SHIPPER要將部份品名刪除EX:AANDB==>SHIPPER要將提單上的B刪除重刷提單,且國外也依SHIPPER的要求,更改提單上的品名內容,但進口商的報關行已經依原本的品名投單,船公司已經沒辦法以線上方式向海關更改資料,那這樣SHIPPPER可以順利的去押匯,到時候進口商去銀行贖單,拿提單到船公司換小提單不會有問題嗎?船公司會讓進口商換小提單嗎??這會不會衍生什麼問題??





1. 如果您是直接透過船公司安排進口一個整櫃的話 那船公司基本上是不會同意SHIPPER 更改品名 如果一定要更改 那會有一個更改的費用 收費依各家船公司收費標準 但是因為船已經抵港超過48小時 如果進口小提單也要更改 正常必須和海關押款NTD 6000-NTD 20000 的台幣 並備齊全程提單及海關更改艙單委託報關行跑海關人工更改 2.如果您時安排散貨進口 那就不是透過船公司而是海運承攬公司進口的 且艙單資料都已經申報 船也抵港超過48小時 那要先看貴司委託的報關行進口小提單是否已和海關連線 如以連線 且沒有抽到查驗 就可以順利提貨 那通常只要貴司及 SHIPPER 雙方出示切結書委託海運承攬公司 上面注明因為 SHIPPER 信用狀押匯的原因 所以要將HB/L 原品名 A AND B 改為 A 就可以了 這樣對貴司的提貨 也不會有影響的 !





謝謝兩位的解惑.....最後也解決了,非常感謝


以上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家,如有侵犯請留言告知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06000015KK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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