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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出國留學.但無法提出財力證明.到底該如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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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準備明年春天到美國攻讀碩士春季班(今年秋天申請學校)但我家經濟狀況無法負擔入學申請需要財力證明我想跟銀行借.但我家狀況複雜.不知該如何做希望能有專業的網友協助..狀況如下:1.全家只有我無信用不良紀錄.所以我找不到保人2.我家房屋貸款尚有50幾萬按月分期付款中(父親的名字).所以應該無法用房子做任何抵押...3.我3個月前離職.薪資4萬.目前無負債4....顯示更多我準備明年春天到美國攻讀碩士春季班(今年秋天申請學校)但我家經濟狀況無法負擔入學申請需要財力證明我想跟銀行借.但我家狀況複雜.不知該如何做希望能有專業的網友協助..狀況如下:1.全家只有我無信用不良紀錄.所以我找不到保人2.我家房屋貸款尚有50幾萬按月分期付款中(父親的名字).所以應該無法用房子做任何抵押...3.我3個月前離職.薪資4萬.目前無負債4.我家目前每個月收入只有34000,生活還算過得去但絕對無法供應我出國除了財力證明外我還需要借一筆錢繳學費:80幾萬新台幣目前只求第一學期能順利渡過入學後我準備拼命用功爭取獎學金並兼職賺錢這對我的人生影響甚大希望知道該怎麼處理我的狀況的大大能協助謝謝^^更新:謝謝樓下幾位熱心網友的回覆你們說的我當然都考量過.我也不是小孩子了只是我念的科系非常需要出國接觸各種藝術設計文化深造在台灣環境和競爭力稍嫌不足我目前存款20多萬第2志願學費約32萬.我比較有可能負擔的起還是沒有人回答我的問題..





你想唸什麼系?想到哪一間學校念? 你說的第一志願八十萬學費是私立的費用 第2志願學費約32萬市公立的費用 入學的財立證明通常要求是一年到一年半的學雜費的金額 就是要確保你有錢可以唸下去把書念完 直接的說 你的心志很高可是眼高手低 你目前要達到的目標是你能力x兩倍不及的程度 以你家中的狀況以及你目前是失業的情形 是不可能以私人信用借貸跟銀行借到錢給你唸書的 財力證明只是一張證明,可以是自己,親人,或是友人都能是你的財務支持者,不一定需要至親 所以你可以: 1.跟所有認識的人借錢,再向信用卡暫時借錢,把所有想得到臨時借款的管道全用上,湊滿財力證明要求的額度,再向你的銀行要求證明有那麼多錢;之後再把錢全部還回去 (這個方式你需要負擔一些利息來達成目的) 2.找找看你的朋友或是親戚,有沒有人比較有錢的,以他們的名義用他們的銀行財力證明,請他們當你假的財務支持者,做做表面工夫給學校看.(這個方式是欠人情,但是不需要跟人借錢就可以做到的,你的麻煩也少) 學費: 你手上目前有二十萬,也就等於美金七千元左右,扣掉你飛機票之後大約剩,五千五美金;以一般新的留學生來說,省著花這五千五剛好夠你第一學期的生活費. 這樣說來,你的第一學期公立學校的學費,根本沒有着落,更不用說你第二學期的學費加生活費連個penny都沒有影了. 你要讀的是碩士不是語言中心, 你一定要確保自己加上家裡的幫助有能力完成起碼1/2的學雜費用,再出國留學; 全世界都一樣,獎學金不夠當飯吃, 除非你去讀普林斯頓之類的研究所(有些系直接有研究經費支持每一位學生完成學業) 你拼命的兼差加獎學金就可以幫你把書讀完?講得非常清鬆但是困難度99%;不是看不起你,而是你自己沒有看清楚你的處境, -你一到國外就跟得上學習進度? -你一到國外就能馬上身心都適應環境? -你有把握可以拿到多少獎學金? -你能在合法情況下工作多少時數賺多少錢? -如果是打非法工,你有把握不被抓不被遣送? 兩年研究所的生涯,你勉其難的把第一年完成了,但是剩下的呢 如果逼到最後,身上一屁股債又沒錢把剩下的唸完 你願意放棄學位嗎? 金錢的壓力跟精神的壓力很容易把一個人逼上絕境的 你的情況是站在懸崖邊沒有前進跟後退的路 除非你的身邊出現一位"angel"投資你的學位 就我知道的,台灣教育部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有兩項資源,你可以試試 一是考試取得公費留學 另一是留學貸款---最高給碩士生只有90萬的額度 ------------------------------------------------------------------------------------ 以下是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的條文: 第二條 辦理本貸款之銀行(以下簡稱承貸銀行),包括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其他經本部核可之銀行。 第三條 本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僅修讀碩士學位者,額度最高新臺幣九十萬元。 第四條 本貸款對象之留學生應為我國國民,於我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出國全時修讀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學位,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一、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為新臺幣一百四十五萬元以下。 二、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 前項第一款所定留學生家庭年收入計算方式如下: 一、留學生未婚者,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二、留學生未婚而其父母離婚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三、留學生未婚而其父母皆死亡者,為其本人之年收入所得。 四、留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五、留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年收入所得。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由本部參考國民住宅條例第二條第二項授權行政院訂定之每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訂定。 第五條 留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貸款: 一、貸有本部其他 就學貸款尚未結清。 1 二、領有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其領受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期間尚未結束。 留學生申請本貸款經承貸銀行核發符合申貸資格通知書後,於第一次撥款前,取得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者,應停止撥款,並取消其申貸資格。 第六條 本貸款以留學生本人或其國內親屬為申請人,並應另覓一人擔任保證人。 前項申請人及保證人均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應具完全行為能力及無不良信用紀錄。 2009-01-23 11:57:58 補充: 第七條 申請本貸款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向承貸銀行提出申請: 一、 我國政府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 二、 留學生護照影本。 三、 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班原則同意入學證明文件、入學許可或已實際出國就讀之在學證明文件。(該等文件為英文以外者,應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譯為中文。) 四、 留學生、申請人及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五、 留學生已出國就讀而由國內親屬申請本貸款者,應檢附入出國管理機關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 六、 經稅捐機關核定之申請人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及財產查詢清單正本。 2009-01-23 11:59:02 補充: 七、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請者,應另檢附留學生家庭經稅捐機關核定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及財產查詢清單正本。 八、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者,應另檢附其他兄弟姐妹出國留學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九、 受領公費期間已結束,經原核派機關核准自費在國外進 2 修者,應檢附該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第八條 符合本貸款申請要件,且已取得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班原則同意入學證明者,由承貸銀行先核發符合申貸資格通知書,並於其取得正式入學許可後,辦理撥貸程序。 第九條 本貸款期限最長十四年,含寬限期四年,僅修讀碩士學位者,期限最長八年,含寬限期二年。 2009-01-23 11:59:43 補充: 前項所稱寬限期,指就學期間無需償還貸款本金,僅償還利息之期間,並自第一次撥貸之撥款日起算;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第十條 本貸款寬限期間之利息負擔依下列規定: 一、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領者: (一)家庭年收入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以下:由本部負擔全額。 (二)家庭年收入逾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至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由本部及借款人各負擔半額。 (三)家庭年收入逾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至新臺幣一百四十五萬元:由借款人負擔全額。 2009-01-23 12:00:27 補充: 二、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領者,由借款人負擔全額。 前項寬限期內之利息,應自銀行撥款之次月起,按月繳交。 前二項所定利息,其利率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減百分之零點一為指標利率,加碼計算後,由本部公告之;指標利率依每年二月一日、五月一日、八月一日及十一月一日當日利率,各調整一次;加碼數依各承貸銀行逾期放款情形,每年檢討調整一次。 2009-01-23 12:01:09 補充: 第十一條 留學生因國外學制特殊,無法於本貸款寬限期內完成學業者,得由申請人檢附證明文件並敘明理由,向承貸銀行申請經同意後,延後償還本金,延後期間之利息,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留學生於本貸款寬限期屆滿開始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之日起,因年收入未達每年應攤還本息之二倍,且已結清逾期款者, 3 得提出本人切結書及相關收入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經同意後,延後償還本金,延後期間最長為一年,該期間之利息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留學生於本貸款寬限期內再取得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者,自其領受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之日起,停止其原貸款之政府利息補貼。 2009-01-23 12:01:53 補充: 第十二條 留學生於寬限期屆滿前畢業、退學或休學者,申請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自行主動通知承貸銀行。寬限期自畢業、退學或休學生效之日起滿六個月屆滿。但最長不得超過第九條第一項所定之寬限期。 留學生中途轉學,所轉入之學校不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者,依前項規定辦理。 申請人未依前二項規定辦理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視為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留學生於寬限期屆滿前休學後復學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主動通知承貸銀行,經承貸銀行核可後,得續享本貸款之寬限期。但最長不得超過第九條第一項所定之寬限期。 2009-01-23 12:02:39 補充: 第十三條 借款人在寬限期內,應每年向承貸銀行繳交留學生成績單或註冊證明等在學證明及入出國管理機關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 借款人未依前項規定繳交相關文件,經承貸銀行通知限期繳交,自通知之次日起逾二個月仍未繳交者,由承貸銀行通知本部取消利息補助,並自承貸銀行通知之次日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借款人於承貸銀行通知期限屆滿後始繳交第一項規定之文件者,得敘明理由,報經本部同意後通知承貸銀行,恢復利息補助。 2009-01-23 12:03:13 補充: 第十四條 承貸銀行應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三十日,檢具借款人名冊、利息收據及利息計算表,向本部請領貸款利息。 承貸銀行明知申請人不符合申貸規定,仍將其列入貸款對 4 象者,應歸還本部已補助之利息。 第十五條 本貸款本息未結清前,不得以同一留學生之同一留學事由重複借貸本貸款,經查獲重複申貸者,撤銷本貸款之申貸資格,其因本貸款所得之所有款項,均溯自借貸日起按承貸銀行一般貸款利率計息,並應歸還本部已補助之利息。 2009-01-23 12:03:32 補充: 承貸銀行應將借款人與保證人及其他相關貸款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承貸銀行於受理申貸時,應查詢該紀錄以審核申請人是否重複申貸。借款人或保證人未依貸款契約償還借款者,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 借款人於還清本貸款所有本息後,因就學需要,得依本辦法規定,檢齊相關文件,重新申請本貸款。 第十六條 本部得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辦理本貸款信用保證事宜,提供本貸款金額八成之信用保證。 信保基金受託辦理本貸款信用保證所需之保證專款,本部應提撥予信保基金。 2009-01-23 12:04:00 補充: 希望這些能多少幫助到你





如果有一份事業可以讓你每個月多增加1-10萬且靠著團購商品又可以讓你省錢這樣的方法是不是很吸引你呢通路雲介紹:http://makemoney68.weebly.comhttp://a4hbpo.pixnet.net/blog/post/314710958信箱:maddux3939@gmail.com我不知道你要的是哪方面的解答~因為照你的狀況~銀行方面是不可能的~除非是跟親友借還有機會~但是時機這麼差~我想應該也沒人願意援助你吧~----------------------------------------------------------------------------我建議你不如找一個兼職來做~靠自己比較實在~只是現在景氣很差~連正職都不好找了~更不用說兼職工作~市面上較多的都是屬於保險或是傳直銷性質的工作~而個人覺得~就是沒錢才想賺錢~如果還要先花錢才能經營的事業~就不用去考慮~------------------------------------------------------------你可以考慮現在最紅的電信事業~欣生活事業~欣生活事業~0元加盟~免重複消費~免囤貨~免責任額~而且賺的還是大財團的佣金~不是朋友的血汗錢~這種錢才可以賺的心安理得~不是嗎~----------------------------------------------------------------------------------據我了解~不管是哪一家公司~都會有所謂的責任額存在~未達成責任額~也許好一點你的階級不變~但是獎金卻無法領取~更甚者~連階級都會下滑~相對權利也跟著縮水~責任額也許可以讓自己有壓力~而產生動力~但是也可能讓自己眼睜睜看著獎金不見~慢慢的對傳直銷失去信心~產生負面思想~所以個人認為~無責任額的組織行銷才是王道~建立正確的心態觀念~利用自己強大的企圖心~主動去分享自己的事業~而非強迫性的~那才是最好的~---------------------------------------------------------------------------------------傳直銷其實是一個真正能讓沒錢的人有機會致富的事業~但是~在台灣~傳銷事業名聲從古早以前就被某些不肖業者弄臭了~很多人聽到傳直銷就說是是老鼠會~因為都是1傳2~2傳4~4傳8~16~32~64~128~256...............不斷延伸~沒錯~傳直銷的制度是類似老鼠繁殖一般~甚至更快~但是~不能就因為如此就說傳直銷不好~因為大部分的傳直銷都是要朋友花錢買東西~每月還要強制重複消費~賺的都是朋友的錢~而朋友卻一毛錢都沒賺到~之後就陣亡了~所以~也有人說傳直銷是踩著朋友的背往上爬的~就是因為如此~大部分的人才會聽聞傳直銷就色變了~所以~我相信只要有一家公司可以免投入任何資金~0元即可創業~又不賺朋友的錢~一定可以顛覆整個傳銷市場的~---------------------------------------------------------------------------------------個人目前也在從事傳直銷事業~而我們公司加盟就是完全免費的~而且賺的更是大財團的佣金~不是朋友的錢~我們只是利用傳直銷的制度~來建立一套屬於自己的自動賺錢系統~並快速繁延自己的組織~增加業績~進而累積自己的財富~記住~我們完全是0元就能加盟~免每月消費~免囤貨~免責任額~而且賺的都是財團的錢~不是朋友的錢~這種財富才能賺的心安理得不是嗎~參考資料:自己這篇你參考看看:http://tw.myblog.yahoo.com/jw!NXgN5DyLGQ5x6qMC10R_QQ--/article?mid=152&prev=157&next=151申請海外研究所留學貸款,上面幾位大大說的也考慮一下同意樓上兩位大大的意見.我所認識的留美學生,一半以上回台灣去了(p.s.他們實力都很強喔!)有的是辦綠卡辦不出來,有的是景氣不好被裁,有的是覺得美國的生活食之無味,棄之也不怎麼可惜,回台灣比較有趣,就回去了.回台灣的,如果是領人家薪水的那種,薪水並沒有想像的好,是會比一般人高一些,也就那麼"一些"而已.現在大環境不好,留學生也不像十幾年前吃香.不是潑你冷水,以你所列的經濟條件,還是不要出國念書比較好.至少你不要靠借貸出國.先存到足夠的錢再說.2009-01-2300:03:50補充:而且,到了國外會孤注一擲拼命念書的可不只有你一個,很多大陸來的學生都超級會念的,你有把握獎學金搶得過他們?萬一沒搶到,你先前的金錢跟時間怎麼辦?如果你在台灣考不上公費留學,你就不該設想你可以在國外拼得贏那些中國學生.usaselina66講的有理喔.美國碩士,一年一百萬,兩年兩百萬,現在誰借錢給你不見的是幫你.你有沒算過,一百萬+利息要還多就才能還的完?一個月還兩萬,不算利息都要還四,五年.你覺得你唸完碩士,薪水可以達到6萬嗎?即使達到6萬,要做5年工作才回本...機會成本是不是大了點?既然要拼命用功,不必等到在美國申請獎學金.台灣的研究所也可以考慮啊,公費出國也可以考慮啊,以後的經濟壓力沒有這麼大,你已經大學畢業,也做過事,年紀也不小了吧,有些事情的規劃要想更遠一點.家經濟狀況無法負擔,那為何要出國念書呢,出國就一定對你人生影響甚大嗎,對工作不見得有幫忙,但,景氣差,到時一堆負債,人生才是悲哀.念書台灣也能念,真要努力,在台灣考公費出國就好了,何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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